第二章 萬法為心
『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』
永恆絕對的本體,存在於萬事萬物之中,也在萬事萬物之外。這樣無限的本體,是超越語言文字所能描述的,但是為了方便形上學的討論,有些人試著以人格化的真主、上帝來稱呼之,有有些人則是以非人格化的自性、神我來闡述。然而,我們感官所感受到的世界,似乎是不斷在變化的,如何能將不斷變化的客體與如如不動的本體相連結?而經典中所提的創造論,與目前科學所提出的演化論似乎有所矛盾;至於唯心論與唯物論的爭辯,更好像難得取得和諧的平衡。是否有一種哲學,能夠統整這些不同理論的衝突?我個人覺得,阿南達瑪迦哲學中的『萬物循環史』,正可為這些看似不協調的理論,提供一個整合式的論述。
經典上曾提出,上帝以祂的形象創造了人類,然而萬事萬物也是由上帝所創造的,為了討論萬物循環史,我們應該先瞭解何謂『以上帝的形象創造人類』?我個人的解讀是,這裡所謂的形象不單是指物質的組成,更是指心靈的結構。
為了說明心靈的結構,我們先來討論,為什麼我們可看到寫在這裡的『卐』字?我們能夠看到卐字,主要是由於在紙面上的卐,散發了一種特殊的波動,這個波動藉由形狀的振波微素 (形狀的Tanmatra,佛學中則稱為色塵)傳到了我們的眼睛,經由視覺神經傳到了大腦,而在心中呈現卐這個字,於是我們說我們看到了卐字。同樣的,當我們聽到某個聲音,主要是藉由聲音的振波微素(佛學稱聲塵),將聲音帶到我們的耳朵,藉由聽覺神經傳到大腦,而在心中複製了聲音的波動。我們所聞到、嘗到、觸覺到物質,也是分別藉由嗅覺、味覺、與觸覺振波微素(香塵、味塵、觸塵)帶著物質的訊息,經由神經系統的傳導,而在人們的心中留下印象。
然而,請大家在看過『卐』字後再閉上眼睛,是否能夠在心中也可以浮現出『卐』字的形象?如果可以的話,這就表示人類的心靈可以在不需要藉助感覺器官(眼睛)的情形下,依然可以在心中創造出訊息;相反的,一個人若是心中另有旁務,則也可能會出現『視而不見』的情形。因此,是否能感覺到物體的存在,最重要的不是外在的客體,而是內在的心靈。
為了說明閉上眼睛,也可以在心中看見『卐』字的形象,我們就必須將抽象的心靈,先區分成兩個部份,一個是『心靈質』(Citta)的部份,另一個是『我執』(Aham’tattva)的部份。實際上,我們所看到的『卐』字,是形狀的振波微素將訊號傳到了大腦,使得心靈的心靈質部份,變成了『卐』字,然後心靈的我執部份,去取心靈質的影像,因此我們說我們看到了。同樣的,當我們聽到一個聲音,是心靈質先變成聲音的波動,我執再去擷取心靈質變成的波動,於是我們說我們聽到了。這是為何在禪宗公案中,有兩個人在爭辯是風動或是幡動時,六祖惠能回答是仁者的心動,因為如果心靈不作用,我們是無法感受到任何東西的。
如果我們可以接受心靈至少含有心靈質和我執這兩個部份,接下來的問題就是,為何我們的我執,要不斷的影響心靈質,使其幻化成不同的波動呢?心靈不斷變動的原因,其主要的目的,只不過是為了證明『我』的存在,這也就是法國哲學家迪卡兒提出『我思故我在』哲學命題的基礎。我們可以懷疑我們感官所感受到的一切(例如相對論就改變了我們對時空的看法),但是有一件事是我們無法懷疑的,那就是『我存在』,否則我們的懷疑也將不存在。這種給予心靈感覺到我存在的第三個部份,哲學上稱為『我覺』(Mahatattva 或 Buddhitattva)。而心靈需要『我覺』、『我執』、『心靈質』這三部份共同的作用,才有能力感受到各種幻化的波動。在英文的表達上,『我覺』、『我執』、『心靈質』或許可以 『I exist』、『I do』、『I have done』來方便表示,而這三者合起來,也就是佛學上所稱的『假我』。
上帝以其形象創造了人類,表示人類都具有『我覺』、『我執』、『心靈質』這三個部份,只是每個人開展的程度各不相同。如果一個人完全是受到本能的驅使,那麼他的心靈主要是受到心靈質的主宰;當我執大於心靈質的部份,這就是我們所稱的理性,而當我覺大於我執的部份,就是我們稱的直覺。然而每個人都有個別的心靈,就好比每一個人都可以選擇往不同的方向移動,不過若是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存在,則任何移動都是不具意義的。這絕對的標準是超乎心靈之外的,當其對應於個體心靈時,我們稱其為『自性本體』(A’tman)或『個體意識』(unit Consciousness),也就是佛學上所稱的『真我』;當這絕對的本體與宇宙萬物相關連時,我們就稱其為『至上本體』(Parama’tman)。這個絕對的本體,是宇宙的根源,也是萬物的終點,如如不動的見證著『我存在』,卻又存在於萬事萬物之中。不過由於只有人類(包含在其他星球上的人類)具有完整開展的『我覺』,所以只有人類有機會證悟到個體意識,而回歸宇宙創造的目的。
宇宙創造的目的,就是希望萬事萬物都回歸這個絕對的本體。至於描述宇宙是如何創造出來的『萬物循環使』,將試著在下一章的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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