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沙巴回來後中壢瑪琪Gopal寫了一篇文章被我強迫要來刊登 (這樣寫比較有戲劇張力 ),真的很謝謝他。....皮蛋粥
第一章 宗教與法性
在剛開始接受密宗瑜珈鍛鍊時,有些人心中或許會有一個疑惑:密宗瑜珈是否為一種宗教?我想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我們應該先弄清楚大家對宗教的定義究竟為何?不然,有人定義宗教是一種思想、是一種信仰、是一種力量;有些人卻覺得宗教只單單是一種迷信。如果我們無法先清楚的定義宗教的內涵為何,則我們可能對於宗教只是流於情感上的爭論,而無法清晰的反應宗教該有的內涵。
就字面上的意義來言,中文『宗教』的『宗』意指根本,而『教』則有教導的意思,所以宗教在字面上的解釋為探尋根本的教導。而宗教的英文字為religion 這個字,是由re-這個字首,加上ligion所形成,re為從新、再一次的意思,而ligion則是由古法文的ligase變化而來,義為結合,所以英文的religion,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再一次的結合。若以這樣的字義來解釋宗教,則其含意與瑜珈的最終目標:個體小我與至上大我的合而為一,是完全相通的。
就追尋的目標而言,有些宗教認為人生最終的目標為回歸清靜的本性,他們認為自性本自清靜,不過我們現在由於內心受到各種慾望習性的束縛而不清靜,但是藉由靈修鍛鍊,我們終將回歸清靜的本性,這就是所謂的再一次的結合。有些宗教則是追求人格化的最終解脫,他們認為我們來自完美的天父,不過現在因為墮落而變得不完美,但是我們終將回歸到天父完美的國度,也就是與完美再一次的結合。由此我們可以知道,各個宗教其實最終追求的目標是相同的,就是要回歸清靜完美的境界,也就是中國所謂的天人合一。因為萬物皆有佛性,而上帝是無所不在,如果我們能專注在宗教所追求的最終目標,我們應該可以接受,世界上應該只存在有一種宗教,那就是宇宙一體的宗教,英文則稱為 Universalism。
然而令人可惜的是,現在許多人一聽到宗教這個名詞,他們心中有的不是萬物一體的體認,而是認為所謂的宗教,就只是一群人所從事特殊的儀式鍛鍊,而缺少包容心。我們應該知道,宗教的最終目標,應該是回歸最初的完善,但是現在的許多宗教,有些是鼓勵追求物質的享受,有些是在專研學問的賣弄,有些則是在灌輸排他的情感,使得宗教背離了最初萬物一體的良善,而變得狹隘偏執。為了避免有人一聽到宗教,仍停留在過去對宗教負面的印象,所以在介紹密宗瑜珈的鍛鍊時,我們傾向將密宗瑜珈的鍛鍊稱其為是一種法性,而不是一種宗教。
什麼是法性 (Dharma)?一件東西的特質即為該東西的法性。舉例而言,火會燃燒,所以燃燒即為火的法性。動物會吃、睡、恐懼、繁衍下一代,所以吃、睡、恐懼、繁衍即為動物的法性。那麼是什麼特質使人類異於動物?這些使人們異於動物的特質,是我們身為人類所應該強化突顯的,而為了區分與其他物種的特質,我們將這些專屬人類的特質稱其為神聖法性 (Bhagavata Dharma)。
人類的第一個神聖法性為擴張 (Vistara)。我們知道,只有人類有追求無限的渴望。當給動物足夠的食物,舒適的生活環境,牠們就會滿足了。但是有些人雖然擁有了富可敵國的財富,他們卻還是會貪婪的要求更多;有些人已經享有了受人敬重的社經地位,部份人卻還是會不擇手段的想更往上發展;即使是一般的大眾,也常會受到外在不停的誘惑,心猿意馬的追求種種的享受。只是很可惜的,目前很少人瞭解體悟到,真正的無限只能建立在靈性的世界,而這種不斷尋求無限的擴張,為人類一個重要的神聖法性。
人類的第二個神聖法性為波流 (Rasa),我個人則解釋為人是追求理念的波流。我們知道,只有人類會因為追求理想,甚至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。然而很可惜的是,許多人所追求的理想,通常無法達到至上之境,而不曉得宇宙創造之際,即從宇宙的核心,散發出一種神聖的波流,希望萬物能回歸於祂。這種使自己個體小我的波流,與至上宇宙波流相契合而做的努力,才是人類所應追求的波流。
人類的第三個神聖法性為服務 (Seva),而且是不求回報的服務。我們知道,雖然動物也會照顧自己的族群,但是只有人類能夠擴展萬物一體的愛心,不記犧牲的去照顧其他的族群,甚至擴展到動物、植物、乃至於無生物。這種無私的服務,是人類所具有的特殊法性之一,而應當加以鼓勵。
當人們充分的鍛鍊前三種神聖法性,人們將達到第四種神聖法性,即與至上合而為一 (Tadsthiti),也就是人類生命終極的目標。達到此境界之人,將能體悟到萬物即在他之中,而能平靜和諧的感受到萬物所散發出來宇宙的大愛。密宗瑜珈的鍛鍊,就是希望能夠幫助所有人類擴展這些神聖的法性,而與不同宗教的信仰,是不互相抵觸的。